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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5-04-08
    普通

    问: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如何做税务及会计处理?

    答:

    1.税务处理:

    (1)增值税和营业税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2.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形成融资租赁):

    (1)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收到出售资产的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融资租赁)(售价>账面价)

    (3)按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融资租赁)(售价>账面价)

        贷: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

    (4)租回资产,形成融资租赁时,按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泥巴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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