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不是一个筐,不要啥都往里装
掐指一算,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已进入尾声。
税务部门在审核汇算退税过程中,发现不少人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错误,将规定必须参加的职业后续培训理解为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并填列享受,所以,退税审核意见给予不通过。
针对于大家申报中的一些常见问题,下面我们来一起温习继续教育的具体规定: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分两项: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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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目前指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所列举的职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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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纳税人拿到了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能否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答:根据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可以按规定享受扣除。对于纳税人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和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的规定,不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问: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如何享受扣除?
答: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全年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因此,对同时符合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扣除,即当年其继续教育最多可扣除8400元。
问: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均需要填写?
答:对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需填报其中一个即可。
但如果同时存在学历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继续教育情形,则每一类都要填写。
问:没有证书的兴趣培训费用可扣除吗?
答:目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上述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之外的兴趣培训不在扣除范围内。
问:执业医生在华医网参加规培取得继续教育学分、会计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指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采取凭证书信息定额扣除方式,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如可享受扣除当年取得焊工证、电工证等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教师资格、注册会计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社部发[2017]68号列举)。
已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按规定必须参加的后续培训教育不属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范畴。
所以,上述执业医师、会计从业人员参加行业、职业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不属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范畴。
问: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申报?
答:纳税人在取得符合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后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证书编号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问: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接受学历继续教育,不需保存相关资料。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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