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会计培训
  • 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税目!让您一目了然~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10-13
    普通

    视同销售其实是一个税法概念。就是说对于某笔经济业务,会计核算上不作为销售处理(当然现在很多情况下会计也已经作为销售处理了),但税法认为是销售行为,要产生纳税义务,因此称之为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在税法上的运用相当普遍,流转税(增、消)和所得税以及其他税种中都会经常涉及。今天网校就给大家讲解下关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税目如何进行处理的,快来一起学习下吧!

    (一)货物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销售货物

    2.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3.进口货物

    (二)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代销业务中双方关系的图示:   

    正保会计网校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它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注:自动作废,全面营改增了。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  其中,4--8项视同销售的共同点:

    1.均没有货款结算,计税销售额必须按规定的顺序确定;

    2.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

    *  其中,4--8项视同销售的不同点:

    购买的货物用途不同,处理也不同

    (三)货物增值税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1)视同买断方式,不涉及手续费的问题。若受托方未将商品售出,可以将商品退还给委托方,企业应在受托方销售货物并交回代销品清单时,开具专用发票给受托方。 

    在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2)收取手续费方式,企业应在受托方交回代销产品清单时,为受托方开具专用发票,同时作分录处理。 

    在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 

      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销售代销货物:

    (1)视同买断方式,若受托方未将商品售出,可以将商品退还给委托方,在销售货物时,为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 

    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按合同协议支付给委托方款项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取手续费方式,将余款如数归还委托方,在销售货物时为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 

    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将货款归还委托代销单位,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手续费)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发出方

    借:分支机构往来 

      贷:库存商品 (¥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税率)

    接收方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总分机构往来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注:作废 

    (1)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公允价*税率)

    (2)注意几个核心点:

    一是没有包含外购商品,也就是说外购的不属于视同销售。

    二是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典型的是不动产的建造。

    三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所有权没转移,会计上不是销售,因此只是直接结转成本。

    (3)外购商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不属于视同销售,而是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情形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1)分录 

    A. 用于集体福利的: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公允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税率)

    B.用于个人消费(交际应酬)的: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税率)

    C.用于市场推广的:(注意与买一赠一的区别)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公允价*税率)

    (2)注意几个核心点:

    一是个人消费包含交际应酬。

    二是对自营产品用于集体福利的,准则上已经确认为销售了,有主营业务收入。但用于个人消费或市场推广的,由于不仅没有直接利益的流入,而且本质上还是费用,所以不是确认收入,而是按费用处理,按成本结转进费用。不过,税法上都是视同销售,确认销项税。

    三是对于外购的,不属于视同销售,没有销项税,而是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而且准则上是否确认收入,并没有明确的说法,目前实务中,有的是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有的不确认,而是直接结转外购商品,本讲座倾向于不是收入,直接结转外购商品。

    (3)外购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用于集体福利的: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个人消费(交际应酬)的: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外购货物用于促销的:(不可能是推广哦)

    建议尽量按“买一赠一”或商业折扣的模式。

    确属于随机赠送的,会计上是费用,税法上是无偿赠送即视同销售,则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购买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购买价*税率)

    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

    快来正保会计网校-开放课堂

    熊超老师讲解的

    内外账分录处理实务吧!

    通过学习规范全面的讲解了内外账会计科目设置,通过本课程学习能全面掌握日常经济事项凭证编制的会计分录,核算方法和账务处理技巧,解决实务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心动不如行动,快来学习吧!点击图片即可报名>>

    正保会计网校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