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10举措服务科技创新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6-06-12
普通
近日,审计署发布《关于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意见》,主要内容是提出审计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支持、保护科研人员积极性,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科技创新的10个举措。
本次《意见》的出台,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相呼应,强调实现创新驱动是一个系统性的变革。其中,资源配置从以研发环节为主,转为向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统筹配置转变,构建新的发展动力系统。《意见》强调了推动科技经费的有效利用,要关注各级政府科技经费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重点揭示财政科技投入不足、资金分配“小、散”、资金拨付不及时造成大量沉淀以及科技资金“管得过死”等影响科研项目实施进度和效果的问题,促进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关注科技资金的安全,重点揭示相关部门和单位借科技项目之名,以权谋私、截留侵占、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科技资金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和人员在科技资金分配管理中利用职权违法违纪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等问题。
《意见》明确了未来审计的重点,聚焦各部门科技经费管理以及国家重点科技项目,真实发挥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审计需要揭示体制机制、政策制度方面不适应当前新形势要求的问题,目的是推动制度的完善,推动改革的深化,使相关的政策制度机制更适合科技发展的要求。同时,关注科技管理部门构建科技创新平台、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情况,重点揭示服务机制不健全、评价机制不科学、检查评审过多、管理信息系统滞后、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不到位和转化平台不完善等问题,真正赋予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等开展科研更大的自主权。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喵太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