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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旧房土地增值税收入如何确认的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5-11-25
普通

转让旧房土地增值税收入确认原则

在房地产交易中,转让旧房的土地增值税收入确认是税务处理的重要环节。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收入,应当按照实际成交价格确定。具体而言,若交易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合同,则以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准;如无合同或合同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时,税务机关有权依据市场评估价进行调整。公式为:
应税收入 = 实际成交价格(或评估价格) - 扣除项目金额
其中,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开发成本、销售费用等。

常见问题

如何界定“明显偏低”的成交价格?

答: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会参考同期同地段类似房产的市场价格进行比较。如果成交价格低于市场平均值一定比例(例如30%),则可能被视为“明显偏低”。此时,需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证据支持,否则将按评估价计税。

对于历史久远的旧房,其原始成本难以获取时,如何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答:在这种情形下,可采用重置成本法或收益现值法来估算原值及相关费用。重置成本法基于当前条件下重新建造相同房屋所需的成本,而收益现值法则考虑该房产未来预期收益折现后的价值。选择哪种方法取决于具体情况及当地政策指导。

企业间无偿划转房产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一般而言,无偿划转不属于正常的买卖行为,但在特定条件下仍可能涉及纳税义务。例如,当划转行为实质上构成变相销售或者存在避税嫌疑时,税务部门可能会要求按照公允价值征税。因此,企业在操作此类事务前应咨询专业意见并做好合规准备。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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