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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当月新增固定资产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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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当月新增固定资产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吗

在政府会计中,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折旧处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对于新购置或建造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应从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这意味着,如果某项固定资产在本月内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则该资产的折旧将从下个月的第一天开始计算。例如,假设某政府部门在2023年9月15日购入一台价值100,000元的办公设备,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残值率为5%,则其月折旧额计算公式为:
(100,000 × (1 - 5%)) ÷ (5 × 12) = 1,583.33元。此设备将在10月1日开始计提折旧。

常见问题

如何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残值率?

答: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残值率通常基于行业标准、技术评估及历史数据来确定。对于政府机构而言,可能还需参考相关财政部门发布的指导文件。例如,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寿命一般设定为3至5年,残值率可能设为5%到10%之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对财务报表有何影响?

答: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如直线法、加速折旧法)会影响各期的费用分配和利润表现。例如,采用加速折旧法会在资产使用的早期阶段产生较高的折旧费用,从而减少初期利润,但长期来看有助于更准确地反映资产的实际消耗情况。

政府会计中,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否影响折旧计算?

答:如果后续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如延长了资产使用寿命或显著提高了生产能力),则这些支出应增加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并相应调整未来的折旧计算基础。例如,若某办公楼进行了大规模翻修,增加了其使用寿命,则需重新评估其剩余使用寿命和残值率,进而调整折旧计划。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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