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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 价格明显偏低 收入如何核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5-05-27
普通

土地增值税中价格明显偏低的收入核定方法

在房地产交易中,若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税务机关有权对土地增值税进行重新核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当纳税人申报的房地产转让价格低于评估价或市场参考价时,税务机关可采用多种方法来确定合理的收入。常见的方法包括:
1. 采用同地段、同类房产的市场平均售价作为参考;
2. 使用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计算收入,公式为:收入 = 成本 成本 × 利润率(利润率一般由当地税务机关规定);
3. 参考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常见问题

如何界定“价格明显偏低”?

答:通常情况下,如果交易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一定比例(例如70%),则可能被视为价格明显偏低。具体比例需结合当地政策和市场情况综合判断。

不同行业在土地增值税核定中的特殊性有哪些?

答:各行业因资产特性、经营方式不同,在土地增值税核定中存在差异。例如,制造业企业在厂房转让时,可能更多依赖于成本法进行核定;而商业地产企业则更倾向于使用市场比较法。关键在于理解各行业的运营模式及资产特点。

如何应对税务机关的核定结果?

答:若对税务机关的核定结果有异议,纳税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复核。重要的是保持沟通,确保所有数据和信息透明准确,必要时可寻求专业税务顾问的帮助。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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