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基础是什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12-23
普通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基础是什么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企业财务会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财务报表质量和财务决策的准确性。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IAS 16)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应当基于其成本。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运输费、安装费以及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所有直接相关费用。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成本则包括建造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直接费用,以及可合理分配的间接费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固定资产是通过非现金交易获得的,如交换、捐赠等,其成本应按照公允价值来确定。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如果无法可靠地计量公允价值,应采用名义金额(如1元)进行计量。此外,对于通过租赁获得的固定资产,如果符合融资租赁的条件,应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常见问题
如何处理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应当根据其性质进行判断。如果后续支出能够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提高其生产能力或改善其性能,应将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中。反之,如果后续支出仅是为了维持固定资产的正常工作状态,应作为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哪些?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包括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所采用的折旧方法及其变更情况。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对于准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至关重要。
在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中,如何处理政府补助?对于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补助的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IAS 20)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政府补助是用于补偿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将政府补助作为固定资产成本的减项处理,减少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政府补助是用于补偿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当期损益,减少相关费用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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