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撤销是什么
要约的撤销是什么
在合同法中,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采取措施阻止要约生效的行为。这一行为的目的是为了避免要约一旦生效后可能带来的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这意味着,如果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且受要约人已经开始准备履行合同,那么要约人就不能再撤销要约,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要约的撤销必须明确、具体,且必须以合理的方式通知受要约人。例如,如果要约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那么撤销通知也应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并确保受要约人能够及时收到。此外,如果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那么在该期限内,要约人不得撤销要约,除非受要约人同意。
常见问题
要约撤销与撤回有何区别?答: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采取措施阻止要约生效的行为。而要约的撤销则是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情况下,要约人采取措施取消要约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时间点的不同,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前,而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后。
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明确表示要约不可撤销,是否可以撤销?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明确表示要约不可撤销,或者设定了承诺期限,那么在该期限内,要约人不得撤销要约。但如果受要约人同意撤销,或者要约人有正当理由撤销要约,且该撤销不会给受要约人造成损害,那么要约人仍可撤销要约。
在国际合同中,要约的撤销有哪些特别规定?答:在国际合同中,要约的撤销通常遵循《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规定。根据CISG第16条,如果要约表明是不可撤销的,或者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本着对该要约的信赖行事,那么该要约不得撤销。此外,CISG还规定,即使要约没有表明不可撤销,如果受要约人已经发出了接受通知,要约人也不能撤销要约。因此,在国际合同中,要约的撤销需要更加谨慎,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