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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年度汇算!有这6种情形,千万记得退税!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中税答疑 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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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退补税进行中~下面我们为大家整理了退税的6种情形,一起来看吧。

个税年度汇算!有这6种情形,千万记得退税!

01、有这6种情形,千万别忘了退税

退税就是说汇算清缴时计算的税款小于预缴的税款,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2020年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抵扣的。(登录个税APP查询预缴时是否申报)

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这六项支出。如果预缴时没有申报,汇算清缴时需要补充申报,会导致计算的税款减少产生退税。

其中,由于大病医疗只能在汇算清缴时申报,所以只要纳税人自己、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在2020年发生了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一定会产生退税的。

(2)2020年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这种主要是由于收入分配不均匀导致的,随着2021年预扣预缴新规的施行,以后这种原因导致的退税将会变少。

(3)一年中存在不工作未取得收入的情况,例如换工作导致有1个月没有工资的情形。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

(5)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6)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有以上6种情形的纳税人一定要在个税APP上申请退税哦,别错过薅羊毛的机会哦。

02、符合这一条件的,无需汇缴操作

纳税人如果年度综合所得收入没有超过12万的,即便汇算清缴计算出需要补税,按照规定也可以享受免申报,所以只有你的年收入没有超过12万,就无需在APP上进行操作。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

纳税人办理2020年度汇算的,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办理时间

年度汇算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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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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