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专员 > 其它
  • 转让划拨的土地时 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6-10-28
    普通

    问:转让划拨的土地时 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答: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对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契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的批复》财税〔2000〕14号文件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再转让,需由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者补缴土地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并缴纳契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文件规定: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因此,房开企业将原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需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需要注意的是,该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承受者也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相关推荐: 

    财务实务录播课程查看更多课程>>

    课程名称

    老师

    价格

    课时

    了解详情

    企业所得税专业技能及纳税申报实务

    王京梁

    680元

    23.5

    查看

    税务稽查风险与企业应对方法

    郑利霞

    230元

    7.5

    查看

    零基础学营改增

    专家团

    200元

    30

    查看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实务操作

    陈立文

    50元

    5

    查看

    增值税专业技能与纳税申报实务

    陈立文

    520元

    23

    查看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小泥鳅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