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修订后 填写申报表:十类不同企业侧重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公告”),修订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笔者提醒,在进行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十类不同的企业,实操层面的关注点各有侧重。
NO1.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五大行业企业
重点关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的变化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五大行业企业,即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及电影行业企业。
此次申报表修订,《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新增第5列“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8年”,同时更新“弥补亏损企业类型”代码表,增加“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和“电影行业企业”等选项。同时,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应当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
NO2.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
重点关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的变化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新购置的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相关设备,也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
本次申报表修订,《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新增第12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一次性扣除”,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申报提供了便利。
NO3.发生三类公益性捐赠支出的企业
重点关注《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的变化
三类公益性捐赠支出,主要指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用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赞助、捐赠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和用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亚残运会及其测试赛赞助、捐赠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
本次申报表修订,优化了《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表单结构,对“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部分,通过填报第 8 行至第 10 行“项目”代码的方式,满足“扶贫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捐赠”“杭州2022年亚运会捐赠”“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等全额扣除政策的填报需要。一个项目填报一行,纳税人有多个项目的,可自行增加行次填报。
NO4.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
重点关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的变化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本次申报表修订,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的“209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类型”下新增“28纳米”选项,同时调整“208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的填报说明。《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新增第25行至第27行“线宽小于28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项目。
根据不同线宽和经营期,《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新增第28.4行“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及下级行次,适用于相关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填报。
更新《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弥补亏损企业类型”代码表,增加“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选项。
此次申报表修订,将《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数据项由22项压减至11项,减少50%。
NO5.投资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企业
重点关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的变化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新申报表新增《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28.3行“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新申报表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203选择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修改为“203-1选择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并新增“203-2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境外直接投资信息”。同时,新增《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部分。同步修改《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相关数据项的填报说明。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新增第10行“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第13行“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第31行“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资产加速摊销”、第32行“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资产一次性摊销”。
NO6.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
重点关注《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的变化
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企业,本次申报表修订,《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新增第28.2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重点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NO7.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企业
重点关注《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和《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的变化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发生技术转让和股权转让的特定类型企业,《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修改了第10行至第12行“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的填报规则,区分“一般技术转让项目”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技术转让项目”,供纳税人进行选择填报。另外,《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新增第32行“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投企业按照企业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个人股东持股比例_%)”行次填报免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NO8.发生贷款损失准备金的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
重点关注《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的变化
发生贷款损失准备金的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以贷款资产和准备金的“余额”为核心数据项,重新确定了表单结构和填报规则。同时,将原《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名称修改为《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修订后的表单填报范围大幅度缩减,只有发生贷款损失准备金的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才需要填报。
NO9.保险公司、证券行业、期货行业、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
重点关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相关行次的变化
保险公司、证券行业、期货行业、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此次修订,将原《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中的相关填报内容,调整到《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填报,并在(A105000)表第39行“(三)特殊行业准备金”项目下新增保险公司、证券行业、期货行业、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等相关行次,供以上企业发生准备金时填报。第39行“特殊行业准备金”填报特殊行业准备金调整项目第39.1行至第39.7行(不包含第39.3行)的合计金额。
NO10.执行《政府会计准则》的纳税人
重点关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的变化
自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本次申报表修订,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类型代码表》中新增“800政府会计准则”。执行政府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选择适用的会计制度时,请选择800编码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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