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专员 > 汇算清缴
  • 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6月30日!

    来源: 上海税务 2022-05-20
    普通

    快讯!上海市2021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6月30日!原文如下:

    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6月30日!


    尊敬的纳税人:

      为全力配合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2021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事宜,现将延长2021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将2021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6月30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三、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本市总机构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因本市总机构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在当地无法按期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可以在当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纳税期限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2年5月20日


    完成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推荐网校课程《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操综合班》,2022年全报表填报、后期调整、自查工具、赠21年填报课程,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税务局提醒:20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事项!

    9个问答了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热点问题!

    1228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还没有评论哦

    抢首评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