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专员 > 税收政策

两部门发文明确: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2022-05-19
普通

两部门发文明确: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原文如下:

两部门发文明确: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

  为进一步加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现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二、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实施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的重要意义,按照2022年第14号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和本公告有关要求,持续加快留抵退税进度,进一步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存量留抵退税在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同时,严密防范退税风险,严厉打击骗税行为,确保留抵退税退得快、退得准、退得稳、退得好。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5月17日


更多财税政策、及时获取财税新政请关注会计实务财经法规库,点击查看>>

相关推荐:

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来了!

2022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收藏学习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