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前,请按时报送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
关于按时报送2021年度
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的提醒
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规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需要按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业务信息。
一、需要报送的机构
1.税务师事务所。
2.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二、报送内容及时间
1.《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报送机构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
2.《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报送机构应于完成本机构专项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专项业务报告。
三、报送方法
您可以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线上信息报送。
具体路径为:北京市电子税务局
第一步: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第二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套餐—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
第三步: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页面。
备注: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送的,可在非征期内通过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
四、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8号公告)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内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信息和专项业务信息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的重要指标,分值分别为30分和20分。对逾期报送、未报送和报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税务机关将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采取涉税专业服务信用扣分、降低涉税服务信用等级等措施。请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高度重视,按期如实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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