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专员 > 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发文: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调整!

来源: 财政部 2021-12-31
普通

财政部发布《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对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进行调整!原文如下:

财政部发文: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调整!


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现就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三、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应做好服务辅导工作,积极引导独资合伙企业建立健全账簿、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如实申报纳税。独资合伙企业未如实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0日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的财税问题解析,欢迎关注财税实务选课中心,专业老师解读,更安心。

相关推荐:

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再延两年!一个案例看懂年终奖个税如何计算

2021年个人所得税政策汇总!超实用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