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电子税务局申报指南
来源: 厦门税务
2024-08-05
普通
202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度征期于8月1日正式开始啦,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这份申报指南请收好!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功能菜单进入申报页面。
需确认“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预填数据是否正确。
1.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根据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预填规则,该预填数取自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表中的“从业人数”,可根据实际用工情况进行修改。
注意:填报人数口径为“月均人数”,即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各月在职职工人数累加/上年开业月数,例如A公司2023年2月新办,4月注销,2-4月在职人数分别为29、30、31人,则A公司上年在职职工人数=(29+30+31)/3=30人,该例说明了所填人数口径为“月均人数”。
2. 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预填数由残联部门核定并提供预填,如人数有误,请按原申请渠道联系残联部门。
确认数据无误或修改数据完成后,点击“提交申报”。
申报成功后跳转申报结果反馈页面。可点击“立即缴款”自动跳转至缴款环节,即可完成申报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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