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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客运输服务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来源: 山东税务 2023-04-28
    普通

     旅客运输服务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享受主体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纳税人

    政策内容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享受条件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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