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该什么时候申报?
来源: 厦门税务
2022-08-29
普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印花税法》相较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明确了纳税时间,即《印花税法》第十六条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因此,按次申报的纳税人有可能发生逾期申报,进而影响信用等级,值得我们重点关注。
那么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按次按期申报如何选择,快来看看。
按照印花税法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自2022年7月起不再有按月的计征方式。原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将自动转换为按季申报,无需另行申请。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可自行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具体路径为: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
印花税按次申报不需要做税种认定,直接登录申报即可。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进入印花税税源采集—新增税源—纳税期限选择“按次申报”。
按次申报可能会遗漏或逾期,逾期将影响纳税信用等级,建议调整为按期申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通告》(厦税通告2022年第2号)
(一)纳税人按次申报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应税营业账簿均可按次申报缴纳印花税。
(二)按次申报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三)现按次申报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为按期申报。
纳税人对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应税营业账簿均可选择按次申报,如需调整为按期申报,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调整税(费)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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