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又有新的优惠政策了,你听说了吗?快来随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
•小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
•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请表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请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一、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1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案例分析
钱夫人的布料铺是小型微利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
实际应纳所得税=50×12.5%×20%=1.25万元
减免税额=50×25%-1.25=11.25万元
第2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00×12.5%×20%+(150-100)×50%×20%
=2.5+5
=7.5万元。
减免税额=150×25%-7.5=30万元
二、个体工商户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注:
当然,这不需要大家自己算啦,只要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电子税务局系统科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若个体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三、2021年4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税务机关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而是由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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