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专员 > 税收实务
  • 实务热点你问我答“融资方式租入设备的租赁费税前扣除问题”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7-07
    普通

    问: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设备支付的租赁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实务热点你问我答“融资方式租入设备的租赁费税前扣除问题”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对此,您还有什么样的疑问呢?来论坛和大家一起说说吧。

    欢迎大家进入论坛讨论>>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泥巴姐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