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出口业务都能退税吗
问:由于贸易全球化的发展,我们的生活中在各种形式的商品出口到国外,这些出口业务都能退税吗?
答:不是所有的出口商品都能申报出口退税的。
首先,能够进行出口退税申报的申请人只能是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没有进出口经营权,可以找有资质的企业代理出口报关,然后去向税务局申请出口退税。个人销售商品到境外是不能享受出口退税的。小规模企业只享受免税,不享受退税。
其次,即使是有进出口经营的企业行为,也不是所有的出口货物都能享受出口退税。
比如出口一些国家不鼓励出口的货物就不能享受出口退税,这样的货物一般是我们所说的两高一资的货物,即高污染、高能耗、资源类的商品。目前海关有700多个这样的商品编目是属于这样的货物。
如果企业出口的货物不是在财务作为销售收入处理的,也不能进行出口退税申报。
这样的货物类似于出境的样品、展品、赠送品、捐赠品等,这样的货物由于不进行出口收汇是白送给境外的,没有增加外汇收入,所以我们政府不会在这部分商品上给予退税的补贴。
从这一条上我们还可以引申思考一下:是没有收汇的出口货物就不能享受出口退税吗?
答案是肯定的。严格的说不是没有收汇就不能退税,而是不收汇的出口货物不能享受出口退税;
近年来我国的外汇管制放宽了很多,前几年都是一笔出口货物收汇核销之后,才给予退税的。现在是目前没有收汇,以后收汇也可以,税款呢政府先退给企业。以后收汇是到什么时候呢?出口报关日期后的90天内。如果90天内没有收汇,要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平台作延期收汇申请。
没果在规定日期内没有收汇,又没作延期收汇申请,或压根就不收汇,而我们企业又将该笔出口货物进行了出口退税的申报,外汇管理局年度核查是会认为企业有骗税嫌疑。会给企业降低信用等级,或是进行调查。
还有,即便是企业的出口行为,又收取了外汇,有些货物也不能进行出口退税申报。比如没有向我国海关报关的货物,类似于未向海关报关经UPS、DHL、联邦等以快递形式出到境外的商品不能享受出口退税。
另外,要提醒大家的是,我们国家设立了七种特殊监管区,如果把货物报关出口到了这几个特殊监管区,那么虽然货物并没有离开中国境内,但也视同离境了,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这些监管区是: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
所以大家在做日常工作时要注意以上几点,以提高企业的出口退税工作合规化程度,来避免税务风险。掌握透彻了退税政策也能更好的贴合和利用政策来提高企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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