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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标准有哪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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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标准有哪些?

    答:

    生产类型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1.生产企业(含加工、修理修配企业)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 >50万元
    2.提供应税服务(营改增)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 ≥500万元
    3.批发或零售货物纳税人(流通企业) 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 >80万元
    4.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个体工商户除外) 按小规模纳税人 ——
    5.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6.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条件: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提示: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以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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