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专员 > 税收实务
  •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5-11-16
    普通

    问: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为多少?

    答: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案例:

    (1)假设A企业2014年全年收入额为1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元,问企业纳税调整金额多少?

    (2)假设B企业2014年全年收入额为1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0元,问企业纳税调整金额多少?

    答案:

    (1)A企业收入限定标准=10万元×5‰=500元

    A企业业务招待费限定标准=300元×60%=180元

    A企业纳税调整增加金额=300元-180元=120元

    (2)B企业收入限定标准=10万元×5‰=500元

    B企业业务招待费限定标准=1000元×60%=600元

    B企业纳税调整增加金额=1000元-500元=500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泥巴姐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