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专员 > 其它

卷烟消费税大幅提高 本次调整到底有哪些不同

来源: 中国税务报 2015-05-11
普通

问:卷烟消费税大幅提高,本次调整到底有哪些不同?

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自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我国烟草消费税分别于1994年、1998年、2001年、2009年进行过四次调整。2009年的调整中,在生产环节,调整了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同时,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

据新华社报道,与以往烟草消费税调整相比,此次调整最大的特点是实现了烟草调税与调价的同步推进。

从国家烟草专卖局了解到,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率上调后,全部卷烟批发价格统一提高6%,同时按照零售毛利率不低于10%的原则,同步提高零售指导价。

“我们测算,此次调整后,考虑到自然增长、结构调整等因素,2015年预计终端零售环节的卷烟平均价格比上年提高10%以上。”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李保江说。

此次烟草税价调整影响广泛。统计显示,除了超过3亿多烟民,目前我国还有160多万户烟农,520多万家烟草零售商,从生产到销售全链条与烟草行业相关的人群多达2000多万人。李保江分析,此次烟草税价联动上调后,势必带来卷烟需求量和消费量的下降,进而导致卷烟产量减少。

点击阅读法规原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泥巴姐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