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4】单位该如何获取员工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每日财税汇】(20190114)
【财税要闻】
1.审计署公开招标6项年度重点科研课题:包括审计监督体系构建路径研究、政策效果审计研究、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研究、国家审计业务类型研究、大数据审计理论与实践研究、审计学科建设研究。申请截止日期为3月20日。
2.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昨日在北京召开。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总分机构名单的通知》。
4.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印发2019年工作要点,明确2019年在全行业开展“职业化建设年”主题活动。
5.证监会盘点2018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案例。包括5起虚假陈述及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件、1起欺诈发行公司债券案件涉及财会、审计或评估问题。。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财政部、中注协、证监会、审计署网站)
【实务技巧】
1.我是单位的财务人员,我们单位该如何获取员工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员工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直接将纸质表或电子模板提交给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也可通过手机APP或互联网WEB网页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
员工通过纸质表或电子模板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您录入/导入到扣缴客户端软件;员工通过手机APP或互联网WEB网页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您可以使用扣缴客户端软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中,通过“下载更新”功能进行下载。
2.我填报和提交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如果没有及时享受到扣除,应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先与扣缴义务人联系,核实是否收到您报送的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进行税款计算。万一出现问题,可由扣缴义务人在接下来的月份代扣个人所得税时进行调整。如果是软件操作或者政策执行方面疑问,请您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或当地税务机关。
(以上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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