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累计预扣计算方法,财务人必须尽快掌握!干货案例
一、在讲解累计预扣计算方法前,我们必须弄清楚如下几个问题。
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计算?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为什么要计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就是为了得出单月应预缴的个税金额。当月应预缴个税金额= 累计应预缴税额-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3.减除基数是每个月一减吗?
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减除基数5000元是每月一减。
4.哪种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月度预缴个税时就扣除?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都可以在预缴个税时就扣除。
5.哪种专项附加扣除必须在年度终了才能扣除?
大病医疗和继续教育中当年还不能确定是否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必须在年度终了才能扣除。
6.预扣税率是怎样的?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二、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案例,彻底掌握预扣个税的计算方法。
假设李总是公司财务总监,每月工资收入30000元,每月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总计金额为5200元,李总有两个小孩儿,第一个孩子今年6岁,第二个孩子今年2岁。李总父母均在,上有一个姐姐,李总与姐姐约定两人平均分摊赡养老人支出扣除金额。李总早在2005年就在北京买房,当时房价还未涨起来,虽然现在所居住的房产价值已近700万元,但每月还贷只需要800元。 李总每个月能享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首套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总计每月在预缴个税时可以扣除3000元。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30000-5000(基本减除费用,即“起征点”)-4500-2000=18500元,这样小李每年综合应纳税所得额总计为22.2万元,对应税率为20%。
累计预扣法下,李总前4个月每个月预扣率、预交税款如下:
1月份:(30000–5000-5200-3000)×3% = 16800×3% =504元;
2月份:(30000×2-5000×2-5200×2-3000×2)×3% -0(速算扣除数) -504(1月份预交税款) =33600×3%-504= 504元;
3月份:(30000×3-5000×3-5200×3-3000×3)×10% -2520(速算扣除数) -504(1月份预交税款)-504(2月预交税款) =50400×10%- 2520-504-504= 1512元;
4月份:(30000×4-5000×4-5200×4-3000×4)×10% -2520 -504-504-1512(3月预交税款)=6720-2520-504-504-1512=1680元;
在前两个月,李总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是16800元和33600元,均低于36000元,适用3%税率;到3月份时,李总前3个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50400元,适用10%的预扣率;到9月份时,李总前9个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51200元,适用20%的预扣率,达到综合收入的实际适用税率。
三、扣的多了还是少了?预扣预缴个税的规律总结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李总1-2月份预扣率为3%,3-8月份预扣率为10%,9-12月份预扣率为20%。随着收入的累计增加,预扣预缴率逐渐与实际税负接近,到12月份实现全年应纳税款的缴纳。
对于综合收入跨越不同税率档次的收入群体,即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万元的,都存在这个变化:年初月份的预缴率较低,然后逐渐提高,直到与实际税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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