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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新政10月起实施,工薪族受益大!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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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出修订,并10月1日起实施,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且按照新的税率表计税。新个税变动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简并个税所得税税目。

    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合并为“经营所得”。

    二、起征点有变化。

    将原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变更为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年,折合5000元/月。

    三、个税税率变动大。

    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

    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

    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

    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另外,调整了经营所得各档税率级距,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其中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财税问答平台一周热点(08.16)—进阶版

    简化版综合所得税率变动表:

    级别.对应旧起征点—旧税率—速算扣除数—对应新起征点—新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1500元的—3%—0—不超过3000元的—3%—0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10%—210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20%—1410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2660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4410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7160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 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5160

    四、增加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

    五、新个税实施后,工薪族的的受益非常大!

    以在北京月收入10000为例,排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因素:

    个税=[(工资-三险一金-起征点)*税率]-速算扣除数

    1、工资:即初始收入(合同上所写的收入);

    2、三险一金: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3元、失业保险0.2%、住房公积金12%(属于五险一金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暂不算在这里);

    3、起征点:目前起征点为3500元,新税法调整至5000元;

    4、税率:由3%到45%,有7个等级,分别与7个不同区间的应纳税额对应;

    5、速算扣除数:也有7个等级,与不同税率相对应。

    2018年10月以前取得10000元的月工资,应纳税额=[(10000-10000*8%-10000*2%-3-10000*12%-3500)*10%]-105=324.7元。

    2018年10月之后取得10000元的月工资,应纳税额=[(10000-10000*8%-10000*2%-3-10000*12%-5000)*3%]-0=83.91元。

    按照税前月工资10000元来说,可以省下240.79元。每个月省下240元,一年就可以省下2880元!一年算下来可以为自己多添置几件衣服,或者出去多吃几次大餐,甚至是不少人的月收入呢!也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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