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问答:个人汽车租给公司 个税缴纳及优惠问题
【问题】个人汽车租给公司,去税局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什么情况下可以免个人所得税?
【回答】个人所有的汽车对外出租,除了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等以外,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请参阅以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
八、财产租赁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二十一条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所说的每次,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
(四)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二)纳税义务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具体税款征收请以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国税函〔1999〕32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五条第一款及其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税法第二条所列的其他各项所得,不属减征照顾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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