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专员 > 税收实务

税收世界观:不可马虎的发票备注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12-04
普通

全面营改增之后,发票就指的是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的监管远比以前的营业税发票严厉。开具增值税发票马虎不得,除了按要求填写票面基本信息外,还有一个地方不能忽视,那就是发票的“备注栏”。

备注栏填写不当会导致发票无效,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上都可能带来税务风险。在备注栏没有按税法规定注明要求信息的发票,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作为差额扣除的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话不得扣除;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等。

今天让我们跟随郭英杰老师一起总结一下需要在备注栏填写信息的发票。

全屏观看效果更佳

相关推荐: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不得叠加享受的情形

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几种情形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圆木木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