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税不能停 25项降成本举措出台(上)
降税费负担,降融资成本,降人工成本,降用能用地成本,降物流成本……一连串的"降",是不是满满的惊喜!没错!就是要让企业轻装上阵!总理历来强调“政府过紧日子,让企业轻装上阵,人民才能过上好日子!”这不,好消息又来了。日前,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出台25项降成本举措,助企业轻装。具体措施有哪些?能给你省哪些钱?一起来看看!
(1)降低税费负担
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由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
规范优化征管服务措施,深入重点行业开展政策辅导,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利用增值税抵扣机制。
(2)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扩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范优化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改进和优化税收征管、纳税服务,提高办税便利程度。
(3)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基金,授权地方政府自主减免部分基金。
取消或停征中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收费项目再减少一半以上,保留的项目尽可能降低收费标准。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削减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4)大幅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减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
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
推动合理降低金融等领域涉企经营性收费,认真执行《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
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涉企经营服务政府定价,降低部分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
(5)加强收费监督检查
各类收费清单全部公开,严格按照目录清单执行。
加强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偏高、盈利较多项目的收费标准。
重点对电子政务平台、进出口环节、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涉农收费等开展收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乱收费行为。
(6)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促进金融机构突出主业,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止脱实向虚。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社会资本按市场化方式建立产业投资基金。
发挥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作用,强化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功能,积极培育发展村镇银行。
完善不良贷款处置的市场主体准入、组包项目等方面的政策。
拓宽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渠道。
坚持有扶有控的信贷政策,对于基础较好、暂时遇到困难的骨干企业,继续满足其合理融资需求。合理界定破产企业国有股东责任。
(7)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扩大直接融资比例
完善主板市场基础性制度,积极发展创业板、新三板,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
加快推动优先股和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
继续扩大债券发行规模,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扩大创新创业债试点规模。
(8)发挥政府投资的担保机构作用
指导地方政府完善对其投资、管理的融资担保机构的考核政策,推动政府投资的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
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尝试由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银行等方面按一定比例分担代偿责任,推进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
推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尽快转入实质性运营。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
(9)深化简政放权改革
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减少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增加市场的自主选择权。
增强审批权限下放的部门间协调,凡可同步下放的务必同步下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推广联审联办机制。
出台《中央预算内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完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简化备案管理审批流程,组织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新模式。
清理取消一批生产和服务许可证,适时启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进一步梳理各地现行定价项目,最大限度缩减政府定价范围。
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行“多证合一”,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
加快企业注册便利化改革,积极尝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10)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行“双告知”、“双反馈”,推进多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
建立市场监督监管工作会商机制,整合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效率。
合理降低检验检测收费,推动产品检验检测结果和产品认证实现互认。
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建立中介组织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探索科学审慎监管。
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贯彻落实好《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
(11)优化政府服务
加快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全国统一政务服务平台。
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和线上注册登记。
有条件的地区应着力实现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厅办公。制定《压缩货物直达时间的措施(试行)》,推进全国直达一体化,继续深化国际海关合作,扩大“一带一路”海关合作机制范围,推进国际海关间“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
(12)加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
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
凡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要允许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
凡向外资开放的行业和领域,都要向民间资本开放;
凡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不合理行为,都要坚决制止。
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范围,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进一步压缩清单内容和条目。
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持续开展全国市场秩序监测评价工作。
严格治理违法违规、不达标、不合格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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