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会计培训
  • 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 房产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来源: 每日税讯 2017-03-16
    普通

    问: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房产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二条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第五条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免征增值税,因此应当按照5万元作为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相关推荐:

    会计新政策层出不穷 如何在变动的财会界做个掷地有声的会计

    年纪轻轻就出任公司财务经理 是关系驱动还是能力所至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