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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21日免费直播: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认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8-06-11
    普通

    由于增值税政策和税率调整频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成为企业开票、申报需要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

    针对人群:

    适合企业财务人员、企业管理者、税务人员以及准备成为财税工作者的人员学习。

    直播时间:

    2018年6月21日19:00-20:00

    主讲老师:吴增晓

    老师介绍:

    吴增晓,财税咨询专家,对财税实务情有独钟。擅长多行业会计核算、税收政策

    近十年的财务、税务领域实战工作经验,从事过制造、电信、保险等不同行业,从出纳到财务经理一路走来,尝试了几乎所有的财务岗位;精通国内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熟悉常用的财务和税务处理软件系统,经历过各种税务稽查;从教训中汲取营养,用经验为大家服务。

    课程大纲:   

    一、 如何判断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2.什么是收讫款项?

    3.怎么确定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4.一个重要的前提。

    二、 有关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直接收款方式下;

    2.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下;

    3.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下;

    4.采取预收款方式下;

    5.委托代销方式下;

    6.销售应税劳务时;

    7.发生视同销售行为时。

    三、 销售应收服务、不动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基本要求;

    2.采取预收款方式下的租赁服务;

    3.金融商品转让时;

    4.视同销售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情况下;

    5.增值税扣缴义务的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课程收益:

    希望本课程的讲授,能解决企业在增值税处理过程中的痛点。

    福利:

    扫码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的财税资讯,并为大家提供专业及时的实务答疑。

    直播参与方式:

    (1)直播开始时,登录正保直播课堂进行观看。

    (2)手机端:首先你需要下载“正保会计网校APP”并安装(点击下载),然后登录进入直播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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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小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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