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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税问答:困难补助是否缴纳个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8-01-25
    普通

    问:年度困难职工申请了困难补助,需要交个税吗?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向生活困难的员工发放困难补助,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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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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