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处理“大头小尾”发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3-09-28
普通
财务会计的工作中很常见的一项内容就是发票的处理,发票处理的问题各种各样,对于很多新人来说,想要完全掌握发票业务的处理还是要学习一段时间的。
什么是“大头小尾”发票
“大头小尾”发票,又称“发票套开”,是指发票的发票联金额大(大头),而同一份发票的存根联和记账联则金额小(小尾)。分如下两种情况:
1、发票联金额真实,存根联和记账联虚假
开具方以虚假金额变小的记账联记账报税,借以少缴税款。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这种情况开具方变造记账凭证,少缴应纳税款,构成逃税(偷税)。
2、发票联金额虚假,存根联和记账联真实
取得方以虚假放大的发票联金额记账,借以所得税前多列支成本或费用,少缴企业所得税。
在手工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及发票新系统上线后,已无大头小尾发票顺利抵扣进项税的可能。所以只有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能。
善意取得大头小尾发票的正确处理
纳税人有真实交易、善意取得"大头小尾"发票的,如果开票方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回函证明,该发票确属开票方自发售税务机关购买,且购票方、开具方、业务交易、收款属于同一方,实际交易金额与发票上所列金额一致的,其取得的发票准予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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