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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的适用范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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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是一种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按照规定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它的出票和付款在全国范围内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机构办理。

在《票据法》和银行实务中都规定银行汇票是可在本地同城使用的,只是实务中企业一般是只因有异地结算需要时才向开户行申请开具银行汇票,在提交相应资料并将拟出票金额全额存入出票行,出票行在审核相应资料后根据企业要求可出具银行汇票,在异地客户取得票据后可根据业务需要背书转让或可在规定的提示付款期内到自己的开户行交票进账或提取现金。

在实际中由于本地同城结算可以直接通过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结算,而且不存在先存入票面款项的繁琐过程。可以说在同城结算中,银行汇票在资金使用效率、资金安全和便捷程度上均无优势可言,因此大部分企业会在异地结算时使用汇票,而同城则采用其它方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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