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出纳人员 > 岗位职责

出纳能否开具发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税务网校 2023-04-25
普通

【问题】

出纳能否开具发票?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上述规定未限制出纳兼任开票工作,因此,出纳可以开票。


更多推荐:

实务会员   会计培训   税收政策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