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总分公司的发票能串用吗?
答:
总公司的费用发票与分公司的费用发票能串用吗?
例:总部设北京,分公司设上海,分公司与总部为同一法人。分公司取得的发票能否在总公司报销呢,或者总公司取得的发票能否在分公司报销呢?
明确答复你,不行。原因是总部与分公司都是独立的纳税单位。所以分公司取得发票要记牢了,抬头一定要写分公司的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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