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会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冀会协〔2024〕32号
各位执业、非执业会员:
按照《2024年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安排,省注协将于2024年5月开展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
二、培训时间
2024年5月1日至11月30日。
三、培训方式及费用
(一)执业会员(24学时)
登陆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http://www.hebicpa.org.cn/,点击“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河北注协执业会员(在一个学年内,下述学习平台,学员可以任选其一进行缴费、登录学习,来完成当年的网络学习部分)。
1.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平台。在登录区域输入执业会员编号进行登录学习(见附件1),忘记登录密码的请按照操作手册找回密码(见附件2)。费用为80元/人/年,由会员个人支付。
2.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在登录区域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登录学习(见附件3)。费用为70元/人/年,由会员个人支付。
(二)非执业会员(40学时)
登陆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http://www.hebicpa.org.cn/,点击“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河北注协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在登录区域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登录学习。2024年新入会的会员,需在登录页面进行注册以后,凭个人信息进行登录、缴费和学习(见附件4)。费用为80元/人/年,由会员个人支付。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执业会员
1.执业会员参加完成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后,选择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平台学习的,培训学时随时更新;选择上海国家会计师学院的学时于12月10日前统一进行数据导入。
2.上一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执业会员,须在本年度按照规定完成面授培训后,方认可补足网络培训的学时。
3.申请产出法学时的执业会员,符合《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七条所列条件的,应当填写学时确认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省注协确认。同时申请多种形式的,可合并确认学时,每年最多确认24 个学时。
4.执业会员符合《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于每一考核周期的11月30日前, 向 省注协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不参加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
(二)非执业会员
1.非执业会员学时在12月10日统一进行导入。
2.上一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非执业会员,完成本年度学时后可在上述平台直接补足所需学时。
3.申请产出法学时的非执业会员,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第九条所列条件的,应当填写学时确认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地注协确认。同时申请多种形式的,可合并确认学时,每年最多确认24个学时。
4.非执业会员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提交材料经我会批准,当年学时减半。
五、联系部门及方式
有关网络培训事宜请与省注协继续教育部联系。
联 系 人:张茜
联系电话:0311—83939391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装院路198号省注协208室
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平台在线培训流程及课程目录.docx
附件3.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培训流程及课程目录.doc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