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补学的通知
国管局
2023-02-16
普通
局财函〔2023〕19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财务部门,中央管理在京企业财务部门:
受疫情因素影响,部分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未完成2022年度继续教育,为满足会计人员学习需求,避免因未完成继续教育影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等,经研究,现一次性开通2022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补学,具体安排如下。
一、补学安排
(一)时间安排。本次开通的2022年度继续教育补学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此后不再开通继续教育补学,会计人员应按规定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习。2023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安排请等待后续通知。
(二)学习方式。会计人员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点击“继续教育-学习入口”,进入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点击“网络培训”,选择2022年度和培训机构进行报名、缴费和学习。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及时将补学有关事项通知本单位会计人员,提醒会计人员尽快完成2022年度继续教育补学。
(二)按照有关要求,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应当完成继续教育。请各单位提醒本单位会计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年度继续教育,自2024年起不再开通继续教育补学。
(三)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当先完成信息采集,未采集的会计人员将无法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和学分登记。请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管理,避免因信息采集未完成影响继续教育学习。
国管局财务管理司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