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

首页 > 继续教育 > 资讯动态

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

财政部会计司 2022-12-31
普通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

财会〔202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政局: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等有关要求,财政部制定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现予印发,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指南将根据会计改革发展情况和实务需要,适时调整更新。

附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

财政部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下载: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pdf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说明:因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免费资料

免费领资料

做题打卡

每天一个知识点

免费直播

直播互动很有趣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