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继续做好2021年全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浙注协〔2021〕90号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鉴于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严竣性和复杂性,为确保全省广大会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及时完成2021年继续教育任务,经研究决定:取消《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2021年培训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中所有未举办的面授类培训班,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统一转为线上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线上培训的对象
取消《计划》中关于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开展培训的学时比重设置。未完成2021年继续教育任务者,均应继续参加线上培训。具体对象包括:
(一)本年度实际已参加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学时确认条件的各类继续教育活动,累计少于40学时的注册会计师;
(二)本年度实际已参加符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学时确认条件的各类继续教育活动,累计少于60学时的资产评估师。
二、线上培训相关安排
(一)注册会计师
1.为便于全省注册会计师顺利完成2021年继续教育任务,将开放注册会计师网络继续教育平台的截止时间延至2022年1月31日;
2.线上培训选学规则维持不变,每人可在任一培训子平台学习30学时,累计可在3个培训子平台学习90学时;
3.本年度未参加任何形式符合学时确认条件的继续教育活动者,应当在2-3个培训子平台累计学习不少于40学时;其中,参加职业道德、党史教育等公共课程学习不少于4学时。
(二)资产评估师
按照《中评协关于2021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选择北京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平台参加网络在线培训。
三、有关执业机构举办内部培训
具备2021年内部培训资格的执业机构,须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具备2021年内部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名单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机构的培训工作。至今未实施内部培训的执业机构,应当按照“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组织本机构会员参加有关线上培训。
省注协将根据各执业机构实际开展的内部培训天数给予相关会员确认相应继续教育学时。如有执业机构内部培训未达到今年继续教育总学时要求,所属会员则需接受线上培训以补足剩余学时。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会员超额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仅限当年有效,不予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按照“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自主或联合开展本地区行业其他从业人员、非执业会员培训。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1月4日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