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出现( )情形时,中国证监会可取消其托管资格。
A. 连续2年没有开展基金托管业务
B. 履行法定职责未能勤勉尽责
C. 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
D. 在履行法定职责时存在失误
本题考查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托管人的监管措施。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可以取消其基金托管资格:(1)连续3年没有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2)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参见教材(上册)P134。
以上为基金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基金从业法律法规》科目练习题,请大家认真作答并核对答案,本题解析附在答案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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