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移动应用软件备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09
中基协字〔2020〕81号
各基金管理公司、独立基金销售公司:
为落实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移动应用软件(以下简称“APP”)备案的相关要求,协会将组织各公司通过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备案及报送系统开展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公司应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备案工作,并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请于2020年6月10日前将《备案系统账号申请表》(见附件1)发送至beian@csits.org.cn。
二、本次APP备案主体为独立法人机构,APP备案类型包括交易服务类(直接面向用户提供交易服务的移动应用软件)、个人信息采集类(不直接向用户提供交易服务,但需采集个人敏感信息的移动应用软件)、资讯查询类(仅提供金融产品推介、信息查询、资讯推送等服务的移动应用软件)。关于填报主体及APP备案信息的具体要求详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移动客户端软件备案工作操作手册》(见附件2)。
三、各公司须于2020年7月10日前登录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备案及报送系统,并按照附件2内容完成机构信息及APP信息登记。此后,日常更新、修订及增量备案工作将持续开展。
特此通知。
联系人:梅亚雷 010-66578478 汤玥玥 010-66574989
附件: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二〇年六月九日
了解详情480元/2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