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及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2019年第四季度相关数据的通知
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及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2018年1月12日发布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试行)》及2019年11月11日发布《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试行)》相关工作要求,自2020年5月20日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及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可通过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自行查阅本会员2019年第四季度信用信息报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会将向2044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及1178家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提供2019年第四季度信用信息报告。对于2020年第一季度新成为会员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协会将从下一期开始为该管理人提供2020年第一季度及以后各期的信用信息报告。
二、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及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应当确保所报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及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对本机构信用信息报告结果有疑问的,在收到信用信息报告之日起1个月内可向协会提出书面查询申请,相关申请材料请发送,协会将在收到查询申请后1个月内予以答复。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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