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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6-13

2016年6月18日将要举行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第三次预约考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基金从业,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基金从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相关知识点,祝大家顺利通过基金从业考试!

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

与商品市场一样,一个完整的金融市场需要有一些必备的市场要素。金融市场有以下几个主要构成要素。

1.市场参与者

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包括政府、中央银行、金融机构、个人和企业居民。其中,金融机构的作用较为特殊。首先,它是金融市场上最重要的中介机构,是储蓄转化为投资的重要渠道。其次,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上充当资金的供给者、需求者和中间人等多重角色,它既发行、创造金融工具,也在市场上购买各类金融工具;既是金融市场的中介人,也是金融市场的投资者、货币政策的传递者和承受者。金融机构作为机构投资者在金融市场具有支配性的作用。

居民是金融市场上主要的资金供给者。居民为了预防未来支出的不确定性或出于节俭等目的,将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储蓄。不少居民动用储蓄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等资本市场工具,投资于保险市场或参与黄金市场交易,组合其金融资产,实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匹配。居民投资者是金融市场供求均衡的重要力量。

2.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载体。金融工具最初被称为信用工具,它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并据以进行货币资金交易的合法凭证。金融工具是法律契约,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受法律保护。

金融工具一般具有广泛的社会可接受性,随时可以流通转让。不用的金融工具具有不同的特点,能分别满足资金供需双方在数量、期限和条件等方面的不同需要,在不同的市场上为不同交易者服务。

3.金融交易的组织方式

金融交易的组织方式是指组织金融工具交易时采用的方式。受市场本身的发育程度、交易技术的发达程度以及交易双方的交易意愿影响。

金融交易主要有以下三种组织方式

(1)有固定场所的组织、有制度、集中进行交易的方式,如交易所交易方式;

(2)在各金融机构柜台上买卖双方进行面议的、分散交易的方式,如柜台交易方式;

(3)电信网络交易方式,即没有固定场所,交易双方也不直接接触,主要借助电子通信或互联网络技术手段来完成交易的方式。

这几种组织方式各有特定,分别可以满足不同的交易需求。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上这几种组织方式通常是并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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