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基金从业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 法律法规

基金从业《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封闭式基金的认购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6-08
普通

封闭式基金的认购

ETF和LOF份额的认购

QDII基金份额的认购

封闭式基金的认购

封闭式基金份额的发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基金管理人一般会选择证券公司组成承销团代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一、发售方式

主要有网上发售与网下发售两种方式。

(1)网上发售:指通过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联网的全国各地的证券营业部,向公众发售基金份额的发行方式。

(2)网下发售:指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营业网点和承销商的指定账户,向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发售基金份额的方式。

二、认购价格

目前募集的封闭式基金通常为创新封闭式基金。创新型封闭式基金按1.00元募集,外加券商自行按认购费率收取认购费方式进行。

三、认购程序

(1)拟认购封闭式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必须开立沪、深证券账户或沪、深基金账户及资金账户

(2)根据自己计划的认购量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以“份额”为单位提交认购申请,认购申请已经受理就不能撤单

2016年6月18日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临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基金从业,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基金从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点击进入论坛查看>>

基金从业直达秘籍>>

热点推荐:
机考系统

基金从业-机考模拟系统

熟悉考场 拒绝意外

21700人已学立即购买
关注正保金融大讲堂公众号
正保金融大讲堂公众号

获得海量资料

知晓一手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