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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备案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6-08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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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运作行为规范

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备案

我国对于非公开募集基金实行产品备案制度,体现了对于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区别监管的理念。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备案。对募集的资金总额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基金,基金业协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①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

②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资金募集过程中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应当报送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公司、合伙等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还应当报送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③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应当报送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机构托管基金财产的,还应当报送托管协议

④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2016年6月18日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临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基金从业,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基金从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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