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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知识点:开放式基金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6-07

一、开放式基金份额登记的概念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登记,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通过设立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事实的行为。基金份额登记具有确定和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权利的法律效力,是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二、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开放式基金的登记业务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办理,也可以委托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

(1)我国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体系的模式

1.基金管理人自建注册登记系统的“内置”模式;

2.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外置”模式;

3.以上两种情况兼有的“混合”模式。

(2)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主要职责

1.建立并管理投资者基金份额账户;

2.负责基金份额登记,确认基金交易;

3.发放红利;

4.建立并保管基金投资者名册;

5.基金合同或者登记代理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2016年6月18日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临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基金从业,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基金从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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