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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QDII基金份额的认购(11.21)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11-21

2016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第五次预约考试将于2016年12月17日开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基金从业。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收集了基金从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的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

QDII基金份额的认购

一、QDII基金份额的认购程序与一般开放式基金基本相同,主要包括开户、认购、确认三个步骤。

二、QDII基金份额的认购渠道与一般开放式基金类似。在募集期间内,投资者应当在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认购。

三、QDII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市场,因而与仅投资于境内证券市场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相比,在募集认购的具体规定上有如下几点独特之处:

(1)发售QDII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必须具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和经营外汇业务资格。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产品特点确定QDII基金份额面值的大小。

(3)QDII基金份额除可以用人民币认购外,也可以用美元或其他外汇货币为计价货币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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